网上报名开启

一、主办单位: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中山市体育竞赛与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三、协办单位:中山市游泳协会

四、赞助单位:

五、竞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10月19—22日

地点:石岐人民游泳场

六、参赛单位:

(一) 高中组(甲组):以学校组队报名;

(二) 初中组(乙组):以直属学校、镇区组队报名;

(三) 小学5-6年级组(丙组):以直属学校、镇区组队报名;

小学3-4年级组(丁组):以直属学校、镇区组队报名;

小学1-2年级组(戊组):以直属学校、镇区组队报名。

七、竞赛项目(男、女相同):

(一)甲组: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

(二)乙组: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

(三)丙组: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四)丁组:50米自由泳扶板打腿、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徒手打腿(两手伸直于前方)、50米仰泳、50米蛙泳扶板蹬腿、50米蛙泳、100蛙泳、10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扶板打腿接力。

(五)戊组:25米自由泳扶板打腿、25米自由泳、25米蛙泳扶板蹬腿、25米蛙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4×25米自由泳扶板打腿接力。

八、参加办法:

(一)比赛设高中、初中、小学5-6年级、小学3-4年级,小学1-2年级共五个组别,参赛运动员必须以学籍划分参赛组别。

(二)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甲、乙、丙、丁、戊各组男、女各4人。

(三)每项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接力),接力男、女限报一队。

(四)符合条件的市体校游泳班学生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甲、乙)组占代表队报名名额,(丙、丁、戊组)不占代表队名额,报名时须注明,如以学校组队参赛必须是原学校输送,镇区组队必须原镇区输送方可参赛。

(五)运动员(包括市体校学生)必须持有效《中山市体育竞赛运动员证》参加比赛(竞赛证背面有身份证复印件为有效竞赛证),证件有效期为三年。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市级或镇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保险”,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理者,不予参赛。(报名时交验);

九、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是本镇(区)学校、市直属学校的在读学生,并在中山市教体局学籍管理平台上有学籍。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各项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

十一、奖励及计分办法:

(一)团体总分甲、乙组各奖前四名,丙、丁、戊组总分相加奖前八名,按破纪录多者列前,仍相等,则按获第一名多者列前,余此类推。

(二)各组别各单项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破一项省同龄记录加20分;破一项市记录加10分。如同一项目连破省市记录则按破省记录加分。同一项目破记录只加一次分。

(三)同一项目比赛中,市体校学生、直属学校学生计算名次不占镇区名次排名。

十二、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评选依据:根据中山市体育局、中山市教育局中体【2003】12号文件《关于加强学校体育竞赛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以遵守比赛的规则、规程为原则,以遵守比赛的秩序、赛风、赛纪为准则,由各参赛队伍互评,票数相同时以比赛的总成绩计评。

(二)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因受伤不能参加比赛,必须出具本次比赛组委会指定医生诊断证明,并经大会组委会批准。运动员因无故弃权者,代表队不得参与“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按参赛队有5队(含5队)以下评选2队,10队(含10队)以下评选3队,15队(含15队)以下评选4队, 16队以上20队以下评选5队,20队及以上30队以下评选6队,30队及以上评选7队。

(四)获得团体名次奖励的参赛单位教练员将获评优秀辅导老师,名单以秩序册为准。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参赛队于9月27日前将报名表和照片表(需电脑填写打印、并经镇区体育部门加盖公章),责任书(每个参赛运动员都必须签订一份),健康证明,保险凭证各一份。无参赛证的运动员需在报名时提交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及复印件,彩色近照2张、有参赛证的运动员提交有效参赛证送交中山市兴中道30号教体局第二办公区一楼体育竞赛与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联系人:李卫政,电话:88228851,18923309073),逾期不受理;

(二)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10月11日前登陆“游泳赛事在线服务”网站http://www.swimat.com,点击“网上报名”一栏,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用户名和密码请各参赛队与网站技术人员短信联系获取(技术指导:李明洋,电话:15254188761)。

(三)提交相片要求:右上角有2015年1月1日以后统一拍摄日期的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1张要贴到照片表上,另1张交做运动员证),照片背面必须写上运动员姓名.如已办理有参赛证的运动员,不必提供办证照片。

(四)报名表、照片表上必须准确填写学生在学籍平台上的班级和学籍号以及出生年月,照片表和报名表在中山市教育信息港体育网页竞技体育栏下载。网址:http://www.zsedu.net/node/133.jspx

十四、领队及教练员会议

各单位于10月13日上午9:30到中山市兴中道30号教体局第二办公区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请准时参加。

十五、纪律规定:

(一)请各队准时参赛,凡第二次检录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二)如有投诉,请在该场比赛结束十分钟内,由各队负责人书面向大会提出并签字或盖章,并缴交300元投诉金,逾期不受理;

(三)如有弄虚作假和赛场闹事现象,将在全市各学校通报批评,并追究该校相关领导、带队老师的责任。

十六、经费:

各参赛单位一切费用自理。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赛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